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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京春节三天工作发3倍工资!春节年假换工资你干吗?
来源:新京报 日期:2021-01-13 浏览
北京发文保障外来务工人员留京过年,春节这三天工作要发3倍工资

新京报快讯(记者 吴为)1月13日,记者从北京市人社局获悉,该局会同北京多部门发文,做好外来务工人员留京过年期间稳定劳动关系工作。其中明确岗位、薪资等方面内容,并要求依法保障2月12日、13日、14日3天法定节假日加班的3倍工资。

焦点1

用人单位不得违法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

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市总工会、市企联/企业家协会、市工商联联合发布《关于做好外来务工人员留京过年期间稳定劳动关系工作的通知》,要求各单位,倡导外来务工人员留在务工地过年,提升外来务工人员疫情防护、防控意识,引导他们养成坚持戴口罩、勤洗手、常通风、不扎堆、不聚集、保持社交距离等良好习惯。

在岗位方面,北京提出开展“春风行动”,为有工作意向的外来务工人员提供岗位推荐服务。发挥“共享用工”平台的作用,引导余缺调剂,帮助节日期间短期用工需求较大的企业,提前对接放假早、富余员工多的企业,促进企业间用工平衡。指导用人单位稳定外来务工人员在京过节期间的劳动关系,规范用工行为,不得违法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。

此外,通知还要求,督促用人单位筑牢节日期间保障职业安全底线,做好疫情防控、劳动安全保护方面的管理,落实用工主体责任,切实消除因春节期间加班生产造成的各类职业伤害隐患。

焦点2

工会组织与外来务工人员协商春节期间工资待遇

通知提出,指导用人单位通过工会组织与外来务工人员协商春节期间工资待遇、灵活用工方式等,稳定就业岗位。

同时,北京还将指导用人单位通过集体协商等方式,妥善安排好包括外来务工人员等职工群众的工作和休息时间,并依法足额支付工资。鼓励订单较多、生产任务重、需要不间断工作的用人单位,在坚决守住职业安全底线的前提下,协商制定职工春节错峰放假、弹性休假、薪酬标准等计划,落实职工合法权益。

在根治欠薪方面,北京提出畅通投诉举报渠道,加强隐患排查和欠薪案件处置。发挥基层调解组织作用,尽可能通过协商和调解方式及时化解工资纠纷。

释疑

春节中的3天法定节假日应付职工3倍工资

北京市人社局介绍,春节期间,用人单位可以通过集体协商等方式,妥善安排好包括外来务工人员等职工群众的工作和休息时间,并依法足额支付工资。对于用人单位安排职工在春节和休息日加班的,要依法支付加班工资或者根据职工意愿安排补休。

其中,今年春节7天假期(2月11日至2月17日),2月12日、13日、14日为法定节假日,2月11日、15日、16日、17日为调休的休息日。根据《北京市工资支付规定》,实行标准工时的用人单位,安排劳动者在法定节假日和休息日加班,支付的加班工资是不同的。

在法定节假日加班的,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不低于日工资基数或者小时工资基数的300%支付加班工资,不能用调休或者补休来替代。在休息日加班的,用人单位应该先安排同等时间的补休,不能安排补休的,按照不低于日工资基数或者小时工资基数的200%支付加班工资。需要注意的是,不管是300%还200%的加班工资,都是用人单位在支付劳动者月工资之后,再另外支付的。

计算公式

三倍日工资=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÷21.75×300%

双倍日工资=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÷21.75×200%

每小时加班工资=日加班工资÷8

(21.75天为平均每月计薪天数)


新京报记者 吴为